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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<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>的通知》(应急〔2021〕83号)要求,根据企业定级申请、评审单位现场评审报告、各区县(市)应急管理局审核确认意见,拟认定哈尔滨光宇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工贸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,现予以公示。如发现公示企业不符合三级标准化定级标准,或有其他异议的,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哈尔滨市应急管理局反映情况。 联系人:刘吉辉;联系电话:0451-86772369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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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:市应急管理局) |